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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05, 2019 - 近期变化以及对100万英镑投资者的影响

近期变化以及对100万英镑投资者的影响 早在2014年11月,政府就对一级(投资者)路线进行了更改,将最低投资门槛从100万英镑提高到200万英镑。这意味着价值100万英镑的合格投资不再足以在英国申请投资者签证-现在,他们将需要在合格投资中至少投资200万英镑。 2019年10月,内政部对那些在2019年3月29日之前进入航线的投资者申请签证扩展和无限期申请施加了``截止日期'',这条路线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对第1层(投资者)路线所做的更改如下: 依靠100万英镑投资进入这条路线并希望继续在英国居住的投资者将需要在2020年4月6日之前提交其进一步居留许可的申请 o  如果他们错过了在2020年4月6日之前提交进一步留任申请的要求,他们必需把100万英镑的投资增加到至少200万英镑 打算依靠100万英镑投资申请无限期休假的投资者需要在2022年4月6日之前提交无限期休假申请 o   如果他们错过了2022年4月6日之前提交的无限期保留申请,他们必需把100万英镑的投资增加到至少200万英镑 o   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是,资格要求的一部分是他们已经达到了相关的资格期限,在此期间,他们已经达到并达到了最低投资门槛。如果他们错过了最后期限,则相关期限将从他们将投资从100万英镑增加到200万英镑的日期开始。 从2019年3月开始,政府债券不再是第一级(投资者)应用程序的合格投资之一 o   目前依赖政府债券投资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4月6日之前申请进一步的签证。 o   目前依赖政府债券投资的投资者必须在2025年4月6日之前申请无限期签证。

Oct 31, 2019 - 新的毕业生移民途径

新的毕业生移民途径 新的研究生移民路线会真正起作用吗? 新的研究生移民路线将适用于在一家拥有“合规记录”的英国高等教育机构中已完成本科以上学历的Tier 4学生签证毕业生 为了获得“高等教育提供者”的地位,Tier 4 赞助商(即教育机构)必须经过4年的合规评估。此外,内政部指南将“合规记录”定义为展示“移民合规”和“教育监督”的历史。 换句话说,毕业生在新的《毕业生移民途径》下申请工作签证的能力与他们的教育机构是否得到规范管理间接地交织在一起。因此,学生将发现自己处于困境,因为他们不会参与大学管理系统。因此,满足拟议的新《毕业生出入境途径》要求并不是完全在他们控制之内,因此,有可能由于其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拒绝其申请。 就业类型 新的研究生移民路线将持续两年,成功的申请人将能够从事任何技能水平的任何类型的工作。但是,在两年期结束时,将没有任何扩展应用程序。那些希望继续在英国工作的人将必须通过达到其技能和薪资底线,转换为Tier2(一般)工作签证。 该路线何时可用? 这条路线将在2021年夏天开放给应用程序。内政部宣布:“开发新的移民路线并确保框架能够成功运作需要时间。”

Oct 24, 2019 - 公正法院裁定,自雇妇女享有生育权

公正法院裁定,自雇妇女享有生育权 法院在HMRC诉Dakneviciute C-544 / 18案中于2019年9月19日作出判决,裁定“一名妇女在怀孕后期身体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停止自营职业,分娩后的条件仍然是自雇的,只要她在孩子出生后的合理时间内重返同一种或另一种自雇活动或工作即可。” 英国的立场是,即使产假很短的妇女也失去了欧盟法律上的居住权,因此失去了获得福利的权利,并停止累积连续居留权以算作永久居留权。

Oct 16, 2019 - 如果其原籍国的情况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将难民中的依赖家庭成员从英国驱逐出境

如果其原籍国的情况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将难民中的依赖家庭成员从英国驱逐出境 给予难民地位通常意味着存在某些情况,使某人返回原籍国是非法的。但是如果情况有变,这可能会影响一个人是否将继续具有难民身份。 《难民公约》第1C(5)条和《移民规则》第339A(v)段赋予内政部撤销被承认为难民身份的情况的权利,则内政部有权撤销该难民身份。如果被授予难民身份的人是受抚养人,而他的父母正在逃离英国,则不会遭受本国的迫害,情况可能会完全不同。 在国务卿诉KN案中(DRC)[2019] EWCA Civ 1665上诉法院裁定,如果导致授予身份的情况发生变化,则可以撤销难民身份。 难民身份可能因刑事犯罪而被撤销 K.N九岁来到英国。由于他父亲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政治活动,他和他的家人于1994年被确认为难民。 K.N他因各种罪行而被定罪,并最终于2012年6月因串谋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内政部试图驱逐K.N.根据2002年《公民,移民和庇护法》第72条。K.N.由于他犯下的罪行对社会构成了危险。内政部也向K.N.一封废除了他的难民身份的信说:“自从刚果民主共和国发生了根本和持久的变化以来,他最初庇护申请的环境已经改变”。K.N反对这两个决定。 法院认为K.N.不属于该法第72条的规定,因此,他的难民身份不可废除。 高等法院也裁定支持K.N.在驱逐出境的决定中。法院裁定,他本身并没有被承认为难民,而是“因为他的父母被承认为难民”。因此,“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任何政治变化都与他被确认为难民的情况无关”。 上诉法院裁定,根据第1C(5)条和第339A(v)段: “仅因改变被告获得这种地位的依据而不允许撤回难民身份,还要求“改变与被承认为难民的情况有关的条件”。

Oct 15, 2019 - 上诉法院认为,难民的亲戚并不算是‘难民’

上诉法院认为,难民的家庭的成员并不算是‘难民’ 上诉法院裁定,《联合国难民公约》不适用于难民家庭的成员。因此,根据英国法律已获得难民身份的任何人,作为公认的难民家庭的成员,都不受《难民公约》的约束。 实际上,上诉法院裁定内政部在赋予真正的难民家庭成员以难民身份方面是错误的。 难民家庭成员被判有罪 国务卿诉J.S. (乌干达)[2019] EWCA Civ 1670案涉及一名乌干达公民,该公民被接纳到联合王国与母亲团聚。当时,她已经被《难民公约》确认为难民。 J.S.被允许留在英国,显然是因为他也是难民。但是,从未对他的个人情况进行过调查以确定他本人是否有在乌干达遭受迫害的危险。 J.S.被判犯有重罪,内政部决定将他引渡。当时,官员们仍然相信是《难民公约》下的难民。因此,他们提议取消他的难民身份,因为他被判犯有严重罪行。 在上诉法院中,内政部改变了立场,认为J.S.从来没有获得难民身份。

Oct 13, 2019 - 伊丽莎白女王在她的王位讲话中提出的移民问题

伊丽莎白女王在她的王位讲话中提出的移民问题 伊丽莎白女王二世今天在上议院以宝座讲话开幕了新的议会会议。在致辞中概述了政府通过新法律的计划,并宣布了以下内容: “新的移民法将制止自由流动,并为建立一个符合全球要求的公平,现代的移民制度奠定基础。我国政府打算保留对国家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居民的居住权。 ”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 • 根据英国法律终止欧盟公民的自由流动。 • 建立规范2021年1月以后抵达的欧盟公民的待遇,非欧盟国家公民的待遇的程序,以及建立对居住在英国直至英国退欧的欧盟公民的待遇的程序。 • 废除管制自由流动的规则后,澄清爱尔兰公民在英国的移民身份。 • 根据欧盟和'Settlement Scheme'澄清申请截止日期。 • 赋予欧盟公民及其家人针对欧盟'Settlement Scheme'的决定提起上诉的权利。   毫无疑问,将非常欢迎被拒绝居留的欧盟公民的上诉权。目前,唯一的真正补救措施是行政复议。 预计该法案将为“新的基于点的移民系统铺平道路”。 政府还计划通过一项针对外国罪犯的法案,该法案“将提高违反驱逐令返回英国的外国罪犯的最高刑罚。” 今天,鉴于当前的政治局势,实际上没有机会通过这些法案。但是,在未来几个月的大选中,政府完全有可能在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并将坚持将今天通过的法案转化为立法法案。

Oct 10, 2019 - 您要住在曼岛(Isle of Man),泽西岛 (Jersey) 或根西岛 (Guernsey)吗?

您要住在曼岛(Isle of Man),泽西岛 (Jersey) 或根西岛 (Guernsey)吗? 移民专业人员经常在各种英国签证申请的提交阶段遇到这个问题。 什么是英国王室附属物? 皇家附属国是不列颠群岛中的三个岛屿领地。它们不是英国的一部分,但与英国紧密相连。每个地区都是一个独立的辖区:泽西岛的百利威克,根西岛的百利威克和马恩岛。 皇家附属机构每个都是自治的,有直接选举产生的立法议会,以及自己的法律体系和法院。所3个岛都在欧盟之外。它们不被英国议会代表,也不被认为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但是,英国政府对每个王储的国防政策和外交事务负责。 为什么在英国签证申请中标记了王室依附关系? 简而言之,如果您确实想在其中一个亲属中生活和工作,那么提出英国签证申请是不正确的。每个希望领养的人都有自己的移民程序和程序,但其基础是《 1971年移民法》。实际上,英国和英国有类似的移民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也有相同的移民要求。 英国签证附带的任何条件(例如,警方的注册要求,有限的工作许可以及绝对不能求助于公共资金)也将适用于英国王室附属机构授予的签证。 我可以通过英国签证访问曼岛,泽西岛或根西岛吗? 简而言之,如果您已获得英国签证,则无需单独签证即可访问任一王室成员。英国与王室之间以及三个岛屿之间都没有移民管制。 如果您持有英国皇家附属国之一的签证,也可以这样说–您被允许随后访问英国。但是,如果您想在英国生活和工作,则需要单独申请英国签证。 如何获得在英国王室附属之一中生活和工作的签证? 如果您打算在英国皇家附属国之一生活和工作,则必须申请正确的居留签证。如果有资格申请,您可以在英国境内或境外申请。获得签证后,您可以居住在英国王室之一,也可以访问英国。

Oct 03, 2019 - 为什么我的孩子不能与我一起在英国居住?

为什么我的孩子不能与我一起在英国居住? 本周早些时候,《卫报》(Guardian)报纸发表了一篇有关美国研究员琥珀·穆雷(Amber Murray)的故事,她在牛津大学担任地理学助理教授,但其两个年幼的女儿被拒绝赴英国签证。穆雷女士的丈夫住在喀麦隆,并同意女孩与母亲在牛津的逗留。那么为什么她们的签证被拒绝呢? 无论父母的移民身份如何,所有孩子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英国搬家或与父母团聚: 1.儿童必须在申请之日未满18岁 2.子女不应结婚或处于民事伴侣关系,也不应过独立生活 3.关于基于点数的签证申请,年满16岁的孩子必须证明他与父母同住,或说明为什么不与他同住,并证明其父母仍在为他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4.父母双方必须合法居住在英国,或者,如果只有父母一方在英国,则: • 该父母必须是唯一幸存的父母;要么 • 该父母应负责抚养孩子;要么 • 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来满足该应用程序。 出于后一项要求,穆雷的孩子不能加入英国。

Oct 02, 2019 - 如果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得到父母的支持,儿童也可以被视为自给自足

如果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得到父母的支持,儿童也可以被视为自给自足 欧盟法院已裁定,即使仅由未获得工作许可的父母的收入来支持,孩子也可以自给自足(C-93 / 18 Bajratari)。 该案涉及居住在北爱尔兰的一个阿尔巴尼亚家庭,一名男子手持居住证使其能够工作。即使居住证过期了,他仍继续这样做。 然后,他的妻子在爱尔兰与他团聚​​​​​​​,他们在一起育有三个孩子,都出生在北爱尔兰。其中两个孩子已获得爱尔兰国籍证书,这意味着他们是欧盟公民。 妻子根据居住衍生权申请了自己的居留卡,理由是如果她的两个欧盟公民子女要留在欧盟内,则必须继续在英国居留。她的论点基于C-200 / 02 Zhu and Chen案,该案要求她证明自己的欧盟公民子女是自给自足的。 父亲的收入支持了家庭,但是这些收入是非法的。法院面临的问题是,孩子们是否在欧盟法律中“自给自足”,因此是否可能从孩子那里获得欧盟法律的居住权。 内政部拒绝了该申请,并且对第一级法庭和上级法庭的上诉均告失败。 法院裁定: “一个同盟公民未成年人有足够的资源,不会在其居住期间成为东道国会员国的社会援助系统的不合理负担,尽管他的资源来自其父亲(第三国)的非法就业所获得的收入没有居留证和工作许可证的国民”。 法院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家庭从不求助于公共资金,而父亲一直在为其收入支付国民保险和其他税款。

Oct 01, 2019 - 家庭法庭无权防止因有FGM风险的儿童被驱逐出境

家庭法庭无权防止因有FGM风险的儿童被驱逐出境 家庭部庭的结论是,即使家庭法院认为有必要保护女童免受女性生殖器切割的伤害,家庭法院也无权干涉内政部。他们所能做的最大事情就是要求内政部不要驱逐儿童,并让内政部根据家庭法院的裁决重新考虑驱逐决定。 为应对媒体对本案的压力-据报道为A(一名儿童:切割女性生殖器:庇护)[2019] EWHC 2475(家族),内政部同意等到家庭法院诉讼程序结束。判决突出表明了旨在保护女童和妇女免于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立法中令人担忧的空白。 该案涉及一个十岁的女孩,称为A,她将与母亲一起被转移到巴林。这位母亲最初来自苏丹,小时候曾接受过女性生殖器切割。有可能再次将母亲和女儿从巴林带到苏丹,在苏丹,A极有可能遭受女性割礼。 A的学校已将此风险告知萨福克郡议会。理事会立即根据《 2003年残割女性生殖器官法》附表2申请命令,要求受害人在英国境外带走A。一位家庭法官下达了禁止内政部遣送她的命令。 案件提交给家庭事务部庭长的问题是法官是否有权下达这样的命令。 安德鲁·麦克法兰爵士总结说,该命令是没有管辖权的,必须搁置。他的理由是基于长期的原则,即家庭法院不能使用其权力来干扰移民控制,因为移民决定是根据具有不同标准的不同法律法规做出的。 在这种情况下的总体决定令人失望,但是,麦克法伦的以下权威很难被指责。相反,该判决说明了女性外阴残割立法的空白。议会应该赋予家庭法院权力,在必要时对内政部发布禁制令,以保护女童免遭女性外阴残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