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始人签证

创新创始人途径适合希望在英国开展创新、可行和可扩展企业的人士。

申请必须得到认可机构的认可。

申请人必须在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受養人亦可以透过这途径申请。

创新创始人签证是可以申请定居的途径。

以讨论您的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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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资格要求

真实性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商业的创始人。

入境许可或居留许可的申请人必须从下表中获得 70 分,其中 50 分必须符合新的商业标准或相同的商业标准,但不能两者兼而有之。

签证类别

/相同业务

要求

分数

创新创始人

新业务

商业计划书

30

创新创始人

新业务

商业计划是创新、可行和可扩展的.

20

创新创始人

相同业务

申请人原本持有的有签证是创新创始人、创新者, 创业 或第一级别(毕业生企业家)途径及他们正在从事由内政部批准的认可机构评估的业务,无论是先前的认可还是在联系点。

10

创新创始人

相同业务

业务是持续而活跃地进行贸易活动,并需实践在业务计划书的内容

20

创新创始人

相同业务

申请人需积极参与日常管理和业务发展

20

所有类别

所有申请人适用

英语能力需达到至少B2级标准

10

所有类别

所有申请人适用

财务要求

10

所需总积分

70

重要定义

认可机构” – 指目前经内政部批准为个人或企业发出与签证申请有关的认可信组织。

遗留担保机构” – 指先前已获得内政部批准为个人或企业发出与创新者或创业途径下申请有关认可信组织。但现在不可以核发新的认可信给创新创始人签证的申请者。

签证申请:一般认可要求

申请必须得到认可机构或遗留担保机构的认可信,其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1. 认可机构或遗留担保机构名称; 及
  2. 他们的认可编号; 及
  3. 发出日期, 不得早于申请日期前3个月; 及
  4. 申请人姓名, 出生日期, 国籍和护照号码; 及
  5. 在认可机构或留担保机构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和工作场所地址),如果需要,他们需与内政部核实认可信内容.

认可机构的认可信必须确认以下:

  1. 根据创新创始人签证的规则和指引,申请人必须被认为是获得认可的合适人选; 及
  2. 认可机构无需担心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或申请人投资于其背书业务的资金转移方式; 及
  3. 认可机构没有任何理由相信申请人或其背书企业可能是非法或其他未能解释财富来源的受益人.

遗留許可信要求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接受由遗留担保机构发出对新业务标准下申请的认可信,并且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获得积分:-

  1. 认可信是由遗留担保机构在 2023 年 4 月 13 日之前对创新者签证发出; or
  2. 申请人先前已获发创业签证,而原先的认可信是由遗留担保机构发出以支持现在申请。
  3. 遗留担保机构的认可信只会在相同业务标准的申请下被接受,并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获得积分:-
  4. 申请人在紧接申请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已经或已获得创新创始人的许可; 及
  5. 现有申请的遗留担保机构是与旧有签证担保机构的相同。

新业务需求

申请人必须:

  1. 制定商业计划,并对该商业计划中的想法产生或做出重大贡献; 及
  2. 证明他们将在执行商业计划方面作出日常贡献; 及
  3. 确认他们将在许可期间定期与认可机构举行至少两次会议; 及
  4. 是创始团队的唯一创始人或重要成员.

创新创始人对业务创新、可行和可扩展需求

申请人的企业必须符合创新、可行和可扩展的标准,并且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拥有符合新的或现有的市场需求和/或具有竞争优势而制定真实原始的商业计划; 及
  2. 商业计划必须根据申请人的可用资源切合实际及可实现的要求; 及
  3. 申请人正在积极发展或已经具备成功开展业务所需的技能,知识,经验和市场意识; 及
  4. 需要有结构化的计划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证据,以及进入国家市场的潜力.

相同的业务要求

如果申请人根据相同的业务标准申请:

  1. 申请人必须拥有或最后获得创新创始人、创业或第一级别(毕业生企业家)签证; 及
  2. 认可信须确认申请人符合上述要求。

业务持续、活跃地进行贸易要求

业务是持续而活跃地进行贸易活动,并需实践在业务计划书的内容。

申请人的业务必须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并且申请人必须被列为该企业的董事或成员。

日常管理要求

申请人必须参与其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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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英语语言要求

除非获得豁免,否则申请人必须至少达到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B2级4个组成部分(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的英语能力。

C. 财务要求

如果申请人正在申请居留许可,并且在申请之日已在英国居住12个月或更长时间。他们将符合财务要求,无需出示资金证明。

如申请人正在申请入境许可,或正在申请居留许可并在申请之日在英国停留少于12个月人士,必须拥有至少1,270英镑的资金。

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期前至少 28 天显示 1,270 英镑的资金。

D. 授予期限和条件

申请人将被获发最长3年的逗留许可。

逗留许可附带以下条件:

  1. 不可领取福利; and
  2. 除为申请人建立的企业或工作外,可从事不低于 RQF 3 级的技能标准的工作职位; 及
  3. 允许读书.

E. 永居要求

申请者需持有创新创始人签证,并在英国合法居住连续 3 年.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符合连续居住要求,即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在英国境外停留不超过180日。

申请人必须符合Life in the UK的要求。

永居申请人必须提供由认可机构或遗留担保机构签发的认可信,其中包括以下所有信息:

  1. 确认申请人是否达到认可的商业计划书中的内容及有否表现出重大成就; 及
  2.  确认申请人的业务已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并被列为该企业的董事或成员; 及
  3. 确认业务依然持续营运; 及
  4. 确认该业务似乎至少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是可持续的,基于其资产和预期收入,权衡其当前和计划的支出; 及
  5. 确认「申请者持续为主要营运管理与开发者」; 及
  6. 申请人的企业需至少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1. 至少50,000 英镑已投入该业务并积运用资金;或
    2. 该企业的客户数量在过去 3 年内至少翻了一番,高于目前提供类似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其他英国企业的平均客户数量; 或
    3. 该业务从事重大研发活动,并已在英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或
    4. 该业务在去年全年产生的最低年总收入为 100 万英镑; 或
    5. 该业务在其账户所涵盖的最后一个全年中产生的最低年总收入为 50万英镑,其中至少 10万英镑来自海外出口; 或
    6. 该企业为定居居民工人创造了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或创造了至少 5 个全职工作岗位,而其平均年薪至少为 25,000 英镑(总工资,不包括任何费用)。

如果企业有一名或多名其他团队成员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创新创始人的定居资格,则他们不能分担这些条件已满足申请永居标准。 (例如: 如果两个申请人依赖于创造10个工作岗位的要求,则总共必须创造20个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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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家属/ 受养人

申请人可以将受养人带到英国,而已经在英国的受养人可以根据受养人的赡养要求申请受养人签证。现在,家属将被允许在英国境内申请,只要他们不是非法入境,旅客,或临时入境或临时释放。

创者创始人签证对伴侣或子女的财务要求

所需的必要赡养资金是:

  1. 伴侣费用为285英镑;
  2. 第一个孩子费用为315英镑;
  3. 及后每增加一个孩子费用为200英镑

如受养人同时提出申请,以上所要求的资金并不计入在创新创始人签证要求的资金之内,申请人需另外提供资金证明。

所需资金需在申请提出28日前存入相关证明户口。

受养人申请永居合格逗留期限要求

受养人必须在英国连续居住5年。

G.行政复核 (入境许可, 延期逗留及永居申请)

如果入境许可、延期或定居申请被英国外交官的 ECO或内政部拒绝,申请人将有权要求对决定进行复审。 如果申请是在英国境外提交的,则必须在决定送达之日起 28 天内行使此权利,如果申请是在英国境内提出的,则必须在 14 天内行使。申请人只能依赖已随申请提交的信息/文件,并且不得随审查请求提供或提交任何新证据。

因此,强烈建议在提出审查请求的理由时寻求专业帮助。

我们的服务

  • 我们可以就申请进入或留在创新创始人类别的程序、要求和优点提供建议。
  • 我们可以建议并代表我们的客户进行代理支持其移民事务
  • 我们可以建议并代表客户的家属根据主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家属签证
  • 如果有任何拒绝,我们可以就行政复议的优劣提供建议

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会在移民事务的任何方面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协助、建议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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