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Dec 12, 2019 - 公众对移民的态度正在改变

公众对移民的态度正在改变 在过去的几年中,五分之一的英国人对移民变得更加积极,主要是因为对移民的“积极宣传”。 研究公司Ipsos MORI调查的超过20%的人最近对移民的影响变得更加积极,其中一半在更了解移民对国家的贡献后改变了看法。 自2015年以来,Ipsos MORI就英国成年人对移民的态度进行了调查。头条发现是,现在有47%的人认为移民产生了积极影响,而29%的人则认为这是负面的。自欧盟公投以来,这是一个重大进步。 这个问题回顾了迄今为止移民的影响。当被问及是否应该减少移民时,大多数人(54%)仍然反对这一观点,但已从2015年初的67%下降。 回到现在的迁移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的问题,在过去的几年中,有21%的人改变了主意,变得更加积极或更消极。其中,有51%的人表示他们改变了看法,因为“过去几年的讨论突显了移民对英国的贡献”。 这意味着在接受调查的2520人中,大约有276人(占11%)改变了主意,并积极地考虑了移民问题。

Dec 04, 2019 - 上级法庭审理了本局的费用减免政策

上级法庭审理了本局的费用减免政策 上级法庭将考虑对政府的免收移民费政策提出法律挑战。内政部的政策遭到了强烈的批评,因为它错误地关注了移民是否会被收取费后为“贫穷”,而正确的考验应该是他们是否有能力支付。 根据内政部的指导,减免费用的申请人需要证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适用: 他们是贫穷的; 通过支付费用将使他们变得贫穷; 有特殊情况; 如果以上条件均不能成立,则豁免申请将被拒绝。而且,如果不支付任何费用,则保留居留权的主要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这就是涉案的五口之家的事,他们的申请费用总计超过7,000英镑。他们提供了证据,证明他们负担不起,但是由于他们有居住的地方而无法满足这个贫困要求。 该家庭的律师邓肯·刘易斯(Duncan Lewis)代表该家庭辩称,将重点放在彻底的贫困上是非法的。正确的测试应该是简单的承受能力:他们是否有能力支付? 内政部表示,该政策与Omar [2012] EWHC 3448(Admin)和Carter [2014] EWHC 2603(Admin)的主要案例兼容。 邓肯·刘易斯(Duncan Lewis)的索尔·斯通(Saul Stone)表示:“如果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成功,或者能够通过解决方案来确保对政策的改变,那么这可能对许多人都是有益的”。

Dec 04, 2019 - 错过了欧盟永居策期限的后果

错过了欧盟永居策期限的后果 如果您打算申请欧盟和解策,则有一个申请截止日期,这意味着如果您错过了申请的截止日期,那么您将非法居于英国。目前不清楚在截止日期之前未提出申请的人将会怎样。政府有可能将其从英国撤职。 据内政部称,由于“充分理由”而错过最后期限的人们仍然可以申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给出什么原因的详细信息。 在内政部关于非欧盟国民迟申请的指导中,可以找到限制性的正当理由政策。例子包括紧急治疗或亲人丧亲。 这项限制性政策适用于已经知道其移民身份条件(包括终止日期)的移民。根据自由流动法来居住在英国的欧盟公民的处境非常不同,其中许多人是根据自由流动法而居住在英国的,而他们在英国的居住权从来没条件。 根据这些严格的规则,和解方案的申请人将不得不为其延迟的申请做出解释并可能提供证据,即使他们可能从未意识到有必要申请定居身份。这些人有可能被剥夺获得国民保健服务,福利,就业和住宿的权利,甚至被拘留,甚至被遣送出国。由于在英国,非法居留被视为刑事犯罪,因此也可能对未来的签证申请会有不利。 内政部关于迟交申请的任何政策均应秉承其2018年6月的意向声明的精神,根据该意向书,确保欧盟公民的权利始终是头等大事。相反,对在截止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人进行处罚几乎没有被视为获得这些最高优先权的方法。 一种替代方法是使欧盟解决方案成为声明性方案,而不是通过申请方式。诸如JCWI和300万这样的组织正在争取建立一个声明式计划,以自动保证居留权,因此人们只需要注册,而无需申请证明其居留身份。根据这样的计划,如果欧盟居民错过了注册截止日期,那么他们将被视为无证件并且是非法的。这将是避免另一场Windrush丑闻的方法。

Dec 02, 2019 - 关于无国籍的新Home Office政策

关于无国籍的新Home Office政策 无国籍背景 早在2013年,内政部就引入了无国籍确定程序,将《移民规则》的第14部分引入其中。合格的无国籍人可以使他们的移民身份正规化,并获得1954年《无国籍人地位公约》所保证的某些利益。 根据第14部分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被视为无国籍人士,并有权获得留在英国的许可。如果准予留在第14部分下的许可,无国籍人可以与难民团聚,与家人团聚,并获得与难民几乎相同的福利。 在2019年4月,第14部分进行了修改,带来了以下主要变化: 根据第14款授予人员的签证从两年半延长至五年。. 修改了第407段,要求根据第14部分获得无限期签证的人必须有5年无国籍人身份的签证,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合并各种签证。 最重大的变化 一个新的部分介绍了内政部应如何处理未解决的庇护申请的变化,并首次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同时进行庇护和无国籍申请。 “拒绝的一般依据”一节增加了一个有用的要求,即即使有一般依据,案件工作者也“必须仍然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无国籍人的定义”。如果申请人是无国籍人,并且在任何国家(具有永久居留权)均不可入境,则内政部可能需要在《规则》之外给予许可。 关于“签证延期申请”的新部分还确认,如果申请人是无国籍人且不被任何其他国家接纳,但有一般理由适用,则案例工作者“应寻求在《规则》之外给予许可”。 更改行政审查程序。这些证实了在行政复议中发现案例工作错误并将案例退回给无国籍状态确定小组的情况下,该案例应交给其他案例工作人员处理。新的案例工作者应在三个月内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应由高级案例工作者或高级执行官进行“第二双眼睛”检查。尽管政策指示中未作说明,但还应向申请人提供其行政复审申请成功或失败的原因。该说明阐明,在拒绝时,必须告知申请人他们有权进行行政复议。还需要澄清的是,与第14部分相关的决定的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为基础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Nov 28, 2019 - 创新者签证更新

创新者签证更新 2019年3月启动的创新者签证在运营的头六个月内共吸引了14份申请。相比之下,去年同期有997份其前身签证(企业家)签证申请。 这14项申请中的12项现已获得批准。问题在于,签证的严格要求使其对经验丰富的企业家而言没有吸引力。

Nov 28, 2019 - 连续合法居留的中断将导致申请被拒绝

连续合法居所中的缺口将导致无效申请 在申请表上的错误,包括无辜的错误,可能会使申请无效,因此会导致个人在英国的“合法连续居住”的时间不算是连续。这很重要,因为在大多数的无限期申请,其中一个要求是必须在英国有一段“连续合法居留权”的时间 。在这方面,Das的申请人(第276B – s3C段–申请有效期)孟加拉国[2019] UKUT 354(IAC)很不幸。 案情背景 达斯先生于2008年9月11日申请延长在英国的学生签证。他没有使用2008年8月的版本,而是错误地使用了2008年4月的申请表。得知这一事实后,他以正确的形式提交了他的申请,随后获得了他的学生签证延期。 当达斯先生根据连续10年合法合法居留权申请无限期居留时,内政部由于他在2008年犯了错误的表格错误而拒绝了他的申请。当时,他在签证到期后提交了新表格,直到2009年3月几个月后才批准了他的申请。 上法庭的推理 法院认为,提交错误的表格会自动使申请无效。认为这种情况与未能支付所需的申请费“实质上没有区别”,这也使申请自动失效。因此,达斯先生在英国的“合法连续居住”的时间不算是连续,上诉被驳回。

Nov 20, 2019 - 避难公约视54天中途停留为“在途”

避难公约视54天中途停留为“在途” 在Idahosa诉R [2019] EWCA Crim 1953一案中,上诉法院裁定,在前往加拿大的途中在英国停留了54天的寻求庇护者,可以援引针对难民的虚假文件罪行的例外规定。法院对《难民公约》采取了一种有目的性和慷慨的态度,得出的结论是,即使中途停留54天,也能够满足“继续过境”到另一个国家寻求庇护的要求。 什么是“虚假文件违规例外”? 《难民公约》规定,缔约国不得以移民罪起诉难民,而移民罪与寻求国际保护有关,包括使用虚假文件进入一个国家寻求庇护。 因此,英国法律已将例外情况适用于家庭案件,例如R(Adimi)诉Uxbridge地方法院[1999] EWHC Admin 765一案中的裁决,该裁决认为《难民公约》所授予的保护也必须适用于以下情况的难民:从其原籍国“过境”到打算庇护的国家。 Idahosa案的背景 Idahosa先生从尼日利亚合法进入英国,并打算前往加拿大寻求庇护。他原本预计在英国的逗留时间会短暂,但是他的代理人无法安排他的加拿大旅行,延长他在英国的逗留时间。 54天后,他在盖特威克机场(Gatwick Airport)被捕,试图使用伪造的英国护照登上飞往加拿大的航班,因为该护照允许他免签证前往加拿大。 法院得出结论认为,Idahosa先生仍打算离开英国前往加拿大与他的伴侣团聚,因此将虚假文件罪行例外适用于他的案件。他之所以不能这样做,仅仅是因为他在盖特威克机场被起诉。因此,上诉法院取消了他的定罪。 该判决表明,上诉法院努力应对复杂的国际公法问题,以求取得不忽视基本权利的结果。

Nov 19, 2019 - 法律禁止在其母亲与他人结婚的情况下,其子女从英国父亲那里获得英国公民身份

法律禁止在其母亲与他人结婚的情况下,其子女从英国父亲那里获得英国公民身份 由于政府决定放弃针对K [2018] EWHC 1834(Admin)案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的上诉,因此该领域的法律可能需要重新评估。 案情背景 K的亲生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来自巴基斯坦。她出生后不久便获得英国护照。但是,护照办公室后来发现,该孩子的母亲仍与巴基斯坦公民结婚,因此收回了该孩子的英国护照。实际上,孩子的母亲在孩子出生几年前就离开了虐待她的丈夫。 这方面的法律 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50(9A)条,将孩子的父亲定义为在孩子出生时生下孩子的妇女的丈夫,无论其有任何亲属关系。关于公民身份的事件,未婚的亲生父亲可以被视为的孩子的父亲。 在确定孩子出生时的国籍时,这些定义至关重要。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1(1)节,如果在英国出生的孩子在出生时其中一个父母是英国人,或者在英国具有“定居身份”,那么他们在出生时就是个英国公民。 K案的问题 即K的母亲在K出生时仍合法地与其巴基斯坦丈夫结婚,而且K的母亲尚未在英国定居,因此从技术上讲K并不是英国人。 法官的评论 K法官认为该法第50(9A)条的效力具有歧视性,不符合人权法。尽管如此,根据该法的措词,护照办公室的行动并非违法。法官随后做出了“不兼容声明”,旨在向政府传达修改该领域法律的线索。 此外,法官认为,《 1981年法》第3(1)条规定的公民身份申请的酌处权途径在诸如K之类的案件中是有问题的。第3(1)条允许内政部在“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将子女登记为英国公民。并提供良好品格补充指南指出,案例工作者应“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母亲的丈夫以外的其他人是孩子的自然父亲的情况下”注册此类孩子。法官认为这条路线是不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授予公民身份不应是任意的;这应该是一项法律权利。 无论如何,内政部首先决定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并建议修改该法第50(9A)节将对其他领域产生影响,例如在代孕案件中。他们被准许上诉,但现在撤回了上诉。 目前尚不清楚部门计划下一步将采取什么行动,但希望这可以标志着变革。

Nov 14, 2019 - 完全取消庇护支持是违反欧盟法律的

完全取消庇护支持是违反欧盟法律的 欧洲联盟法院已裁定,即使寻求庇护者违反了住宿中心的规定,完全从寻求庇护者那里撤回所有住房和财政支持是非法的。 在C-233 / 18案中,Haqbin诉Federaal Agetschap Voor De Opvang Ban Asielzoekers案,法院强烈谴责比利时完全撤消了对寻求庇护儿童寻求支持的支持,因为其不遵守规则。 案情背景 该名儿童是一个无人陪伴的儿童,他最初来自阿富汗,在比利时寻求庇护。他被安置在Broaechem接待中心,在那里他参与了与他人的斗争。因此,Broechem接待中心的负责人对该儿童处以15天的驱逐期。在这段时间里,孩子不得不花几个晚上在布鲁塞尔的公园里睡觉,还待在他的朋友家。 这方面的法律 欧盟法律规定,对在接待中心违反规定的寻求庇护者施加制裁,但法院在本案中澄清,所施加的任何制裁必须相称,并且不得违反寻求庇护者的尊严。 案件判决 法院裁定完全撤回物质支持违反了欧盟法律,因为很明显这侵犯了孩子的尊严。 法院还继续强调必须兼顾无人陪伴的儿童庇护寻求者的最大利益和脆弱性。

Nov 14, 2019 - 家庭办公室的拒签信

家庭办公室的拒签信 一些拒绝信包含拒绝签证或庇护申请的离谱而真实的借口,列举了一些... 1.一名妇女提出了庇护申请,并告诉内政部说她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内政部驳回了这一申请,称“‘您说结婚后一年内遭受家庭暴力,但是您的丈夫资助您访问了英国,并在10年内访问了3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这是不可信的"。内政部官员似乎已决定,为伴侣的假期出资的伴侣不能成为暴力者。 2.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刑事定罪或他们在英国的存在否则“不利于公共利益”,英国居民可能会被驱逐出英国。一名牙买加国民的案件,内政部表示:“您在牙买加度过了人生的最初几年,因此,您被认为熟悉生活的文化,社会和经济方面在牙买加”。实际上,有关的牙买加国民在三岁时就离开了牙买加,因此不可能“熟悉牙买加生活的文化,社会和经济方面”。 3.第三起案件涉及一名英国儿童的父亲,该父亲申请了留在英国的居留许可。他14岁的孩子写了一封信,要求内政部不要带走父亲,但面对了内政部的冷酷残酷回应:“ ...儿童的最大利益不应被解释为一项要求屈从于孩子的每一个异想天开和摇摆”。这种非常成问题的答复与内政部的法律要求相矛盾,在作出移民决定时要考虑到儿童的最大利益。在这案件,内政部将孩子的需求解释为只是一种“异想天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