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等待签证文件可能会导致赔偿

上诉法院在一项重要的新裁决中说,如果发生重大失误,内政部可能必须赔偿,Hasson诉内政部国务卿[2020] EWCA Civ 329。

 

内政部挑战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新低,哈森先生在等待25个月的居住证(BRP)确认其在英国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后寻求赔偿。

 

2016年5月20日,内政部向毛里求斯公民发送了一封信,确认他已获准在英国停留至2018年11月20日,并承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寄出他的BRP。

 

经过多年的追踪,哈森先生终于在2018年6月19日获得了BRP,还有五个月的运行时间。没有BRP,哈森先生就无法工作,并积累了大量债务。

 

哈森先生的赔偿要求的依据

 

内政部未对延误表示歉意或解释。 2018年10月,哈森先生通过司法审查对内政部提起法律诉讼。

 

首先,他认为BRP自发行之日起有效期为2.5年。后来基于文件实际上没有赋予居留权的理由而放弃了这一点:它只是确认了休假的存在。

 

相反,他争论的重点是,如果不是因为内政部的错误,他将能够在过去的两年中工作。

 

在此基础上,Hasson先生要求得到一项声明,声明他的私人生活受到侵犯,受到《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的保护,声称他有权获得赔偿。

 

另外,他说内政部违反了欠他的谨慎义务,由于这种疏忽,他有权获得赔偿。

 

内政部对此案的立场

 

在此阶段,内政部已经足够宽容地承认,没有任何雇主会接受哈森先生的护照作为其在英国工作权的证据。但是,尽管如此,他仍然没有阻止他工作-他只是无法在英国工作。

 

内政部说,哈森先生本应做的是回到毛里求斯,在那里他可以在发布BRP的时间里生活和工作。

 

哈森先生的签证是基于他有英国妻子和英国儿子居住在英国的情况而定的,因此这并不是显而易见的行动,特别是因为如果没有BRP,他将无法重新进入英国。 幸运的是,这一建议使上诉法院反应不佳。

 

但是,内政部的大部分论点都集中在相当技术性的法律观点上,探讨了所谓“公法主张”和“私法主张”的性质。

 

通过司法审查程序提出的公法索偿旨在要求公共机构负责。索赔人通常要求法院下达命令,指示公共机构(例如政府部门或地方议会)以某种方式行事,或不以某种方式行事。或者,像本案一样,声明公共机构采取了非法行动。这些被称为“公法救济”。

 

私法主张是涵盖个人之间关系的案件。例如,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或者由于疏忽或以某种方式对他们造成伤害而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人经常要求经济赔偿,也称为损害赔偿。

 

公法主张确实允许判给损害赔偿,但只能作为对公法补救措施的“附加”。可以对公共机构提出私法诉讼,但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的关键点在于,公共机构是否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对索赔人的责任-例如,在NHS医生的医疗过失中。

在哈森,内政部认为:

 

  1. 此事不是要进行司法审查的事情,因为哈森先生并没有真正寻求公法补救:他只是想要赔偿。
  2. 这不是私法损害赔偿索赔的适当事项。内政部没有欠哈森先生谨慎的责任,也没有对他承担任何特殊责任。

 

上诉法院的调查结果

 

关于(1),上诉法院不同意。它说,哈森先生实际上是在寻求一项声明,指出内政部由于未发布两年的BRP而非法行事。由于侵犯了他的私人生命权而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与本声明明确相关。

 

但是,上诉法院在(2)中作了努力。传统上,法院极其不愿扩大应负谨慎责任的情况,特别是在管理不善或“行政失当”的情况下。

 

这主要是由于所谓的“公共政策原因”,是由于国家提供重要公共服务的资源有限。这种想法是,强加赔偿责任可能会导致大量索赔,从而使宝贵的财务资源从已经紧张的公共服务中转移出来。

 

然而,上诉法院接受了内政部在这一特殊案件中承担责任的说法。哈森先生准予休假的原因是内政部曾承诺在此案中做出决定,此前法院已提起诉讼。他认为,BRP延迟意味着实际上尚未做出有效的决定。

 

这对起诉内政部意味着什么?

 

尽管这是一项重大裁决,可能会扩大内政部的问责制,但重要的是要记住,上诉法院只是被要求就一个非常狭窄的法律和程序问题做出裁决:即哈森先生的案情是否足够强大,甚至无法进行诉讼。充分的听力。

 

这项决定对哈森先生有利,但现在必须将索赔要求返回上级法庭,以更详细地考虑实际发生的事实。

 

在我们不知道上级法庭听证会的结果之前,无法肯定地说这是一个偏远的决定,还是内政部应对其无法接受的延误的更广泛趋势的一部分。

Posted on Mar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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