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期居留许可可以被撤销,但不能取消

我们明白了:移民法很棘手。相关案件为-C1诉内政部国务卿[2021] EWHC 242(行政)。

该决定的要旨是,根据《 2000年移民(入境和留用)令》第13条,内政部无权取消无限期居留许可。

背景

索赔人C1于2017年7月获得ILR,并于2018年11月前往伊朗。不久之后,内政大臣取消了他的ILR,并决定将他驱逐出英国。 C1去年4月乘坐小型船只越过英吉利海峡重新进入英国。接到通知后,通知他他是“非法入境者”,此后被拘留在HMP Belmarsh。

C1还有一个案件正在特别移民上诉委员会审理中,大概是因为他的案件引起了国家安全问题。

无法取消ILR

在这次高等法院的司法审查中,C1的律师提出了一个技术性论点,即内政部不能根据2000年命令第13条第7款取消其居留许可,因为这仅允许取消有限的居留许可。周杰伦大法官表示同意,认为未有效取消C1的居留许可:

我根本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容易解决。我已经指出,第13条的实质性规定适用于ILR,并且我要补充一点,如果可以取消有限的无居留许可,那么ILR似乎是不正常的。

但是,最终我得出的结论是,第13条第7款不允许取消ILR…

该决定还指出,尽管不能依靠第13条“取消” ILR,但可以依靠2002年《国籍,移民和庇护法》第76条来“撤销”。

杰伊·杰(Jay J)说,如果不是当事方如何提出此案,他可能会走得更远,并发现第13条不允许取消甚至有限的许可:

议会未能在[1971年移民法]3B1)条中加入取消权力的权利……如果本案是在我的首选基础上决定的,则声明性的缓解是指第137)条是越权的第3B条。本来是不可避免的。在我认为第13条第7款允许取消进入或停留的有限许可的基础上,我认为命令声明性救济足以解释第13条第7款就足够了。

该决定的结果是,C1不是“非法入境者”,拘留他的权力“消失了”。

评论

本案强调移民律师必须谨慎检查内政部采取行动的合法权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休假没有得到有效取消,结果(包括拘留)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无效的,并可能导致对C1的重大经济补偿。在您甚至不考虑内政部决定的优点之前,就应该首先考虑一下是否可以有效地做出决定。

该判决还使人们更加关注初级和次级移民立法的复杂程度。法律委员会曾试图简化《移民规则》,但是有一个案例试图对《移民规则》实际产生的基础立法进行同样的尝试。

Posted on Feb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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